據介紹,3月30日,市工商局本著“發現問題”的工作目標,特別組織了幾名工作人員,攜帶視頻攝像設備,便衣前往寧波海曙樂購和江東歐尚兩家超市,進行了一次暗訪。此次暗訪中攝制的錄像片于昨天下午正式向寧波市各媒體和甬城各大商場超市的有關負責人進行了公布。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總結指出,此次暗訪情況顯示,被暗訪超市主要存在著以下八大問題。
問題一,進貨質量把關不嚴。暗訪中,工商人員發現兩個超市對進貨質量的把關仍不夠嚴格。首先是個別食品生產日期不規范。如超市內銷售的醬腌菜,十幾種腌菜生產日期均為同一天,有的生產日期標志很不清楚,有明顯的涂改痕跡;樂購經營的“龍井茶”,它的茶葉盒上沒有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和“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不規范還表現在其他商品上,如歐尚超市經營的個別汽車硬臘,雖然標注著“生產日期:見罐底”,實際上卻根本找不到具體標注。另外,個別超市的服裝質量也令人憂慮。如江東歐尚超市銷售的一件羊毛衫,不但無合格證,衣服背面還有明顯的污漬,質量問題十分明顯。
問題二,標價混亂,存有“陷阱”。暗訪發現,兩家超市對商品的價格標注都存在不少問題。一是價格混亂。如歐尚超市內的某種商品,同時標注為59.4元和20.79元,讓顧客一時難以分清。二是特價不“特”。歐尚超市的某些“特價”商品,現價只比原價便宜一分錢、一毛錢,有的甚至一點也沒便宜。三是折扣價未標注。歐尚超市內的大光明眼鏡店,銷售的眼鏡標注的價格,只是鏡框的價格,不包括眼鏡片,價格標注不夠準確;據該店營業員說,這個標價還可以打八折,但在標價中并沒有明示折扣。
問題三,夸大宣傳誤導顧客。暗訪發現,超市內的促銷廣告用詞隨心所欲:“保證全年低價供應”、“享受全市最低的價格”、“斷碼清倉”等。這些促銷廣告有些明顯與事實不符,有的則存在夸大成分,容易誤導消費者。
問題四,明示信息不全不準。尤其是“生產日期”,有的標注“見標簽”,有的根本就沒有標注。其中一家超市的明示信息“蔬果農藥”檢測公告中,承諾每天進行檢測并公布結果,可暗訪中發現,其檢測日期標注的卻是“2011年3月15日”,已經過去半個月了,信息沒有及時更新。
問題五,“霸王條款”明顯存在。兩家超市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霸王”條款。比如“購物卡一經售出不予退換,此卡不掛失、不提現、不退貨、不透支”,“拆包如同購買”等。在超市的促銷活動中,這種現象也存在較多。如超市推出“手機以舊換新”,但什么是舊手機,舊手機折多少錢,全由超市說了算;類似的還有“超值換購”,購物滿多少金額可以換購幾件商品、什么商品,顧客毫無選擇的權利。
問題六,承諾規定形同虛設。比如,樂購的煙酒銷售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不得購買煙酒”,但檢查人員詢問得知,并不需要檢查身份證。
問題七,自制食品隱患未除。暗訪發現,盡管比以往管理力度大有加強,但超市對自制食品的安全管理方面仍有不足之處。突出問題主要為對原料的索證索票還不夠嚴格。比如樂購超市制作面包用的面粉,從中糧集團東海糧油工業公司張家港有限公司購買,但并沒有索要其產品合格證。還有超市存在自制食品的臺賬記錄不完全、不規范、保存時間較短的情況。比如,過期食品銷毀沒有登記,只是用“毀損單”的方法來記錄,和其他各類食品的“毀損單”放置一起,沒有單獨保存。工商部門檢查還發現,超市的個別自制食品經營者存在健康證過期、個人衛生不好、手指甲偏長、服裝不夠整潔等問題。
問題八,消保維權重視不夠。通過此次暗訪檢查,工商部門還認為,兩家超市對消保維權工作的重視程度還不夠。兩家超市都無專門調解室和專門調解員,只是由超市總服務臺和值班員兼顧,也沒有專門的投訴調解記錄本,只是用“對超市的建議工作單”代替。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昨天指出,上面所提到的八個大問題,其實是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前寧波市商場超市經營情況的普遍現狀。
昨天,浙江省工商局的有關負責人也專程來到寧波市并當眾播放了省工商局前段時間在杭州錄制的暗訪錄像。該錄像片顯示,在杭州,一些知名超市也存在著“隨意涂改生產日期”、“價格欺騙”等諸多問題。
據了解,為進一步加強對商場、超市等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管,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浙江省工商局已決定于今年3至10月,在全省范圍開展商場超市規范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目前,寧波市各地工商系統已經根據全省統一部署,展開大市范圍的商場超市規范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CT)
來源:企業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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