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廣東省中山市發布了《關于穩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的意見》!耙庖姟币幎,凡單套商品房售價超過5800元/平方米的暫緩登記備案;單套商品住房合同售價超過5800元/平方米,未登記備案的,暫緩辦理登記備案手續。該“限價令”從頒布之日起,到12月31日結束,僅51天時間。
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用完全的行政手段來限制商品價格,從而達到“穩定商品住房價格”的目的,這便是“意見”展現出來的目標和操作辦法。在房價調控的當下,此舉的初衷和效果恐怕都值得懷疑。
首先,“限價令”期限太短,過于權宜!跋迌r令”的期限僅51天,如此短的時間,只能將房價在這個時間段限制在5800元及以下。對于普通市民來說,能否在這個價格下買得起房,而開發商又是否愿意在這個價格上進行出售,都是個未知數。北京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韓世同表示,“中山限價只有短短51天,只是政府根據其調控目標進行測算的,目的在于讓中山市在年底前能完成市場調控目標!贝苏f雖為一家之言,但“完成調控目標”卻是各地政府不得不面對的事實。
其次,限價與限購有本質的區別。據中山市國土資源局數據,去年中山全市商品住宅均價為5273元/平方米,按照今年擬訂的11%的漲幅上限計算,今年中山新建住房均價將不能超過5853元/平方米。這恐怕是“限價令”中5800元的來源。
當前國家調控房地產的主要手段是限購,通過信貸等經濟手段,抑制炒房、平抑房價。而中山市此舉,只能在這短短51天限制房價,卻不能從根本上平抑房價,而且限制商品價格,對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是一種干擾,暫時限價還有可能得不償失。
無論是限購還是限價,只是一種手段而已,其目的就是為了讓扭曲的房價不再繼續,從而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政府在出臺與此有關的政策時,都應從這一目標出發,慎重而實際,如此,才能不負民眾之期望。(韓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