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商品房住宅市場存在的問題,寧夏回族自治區將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商品住房銷售應嚴格按照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利潤率控制在12%以內,備案價格6個月內不得調整,確需調整的,備案價格漲幅不得超過5%。
經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規定,凡商品住房達到規定預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20日內申請預售許可,并將預售許可房源和預售方案在10日內一次性向社會公布。讓購房者了解住房建設進度、預售房套數、戶型面積、價格及交付時間等信息。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房屋預售管理,不得分層、分單元、分期辦理預售許可。
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取得預售許可前,進行內部認購、發放VIP卡、預售房號及接受團購等,不得以商品房抵頂工程款。要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預售資金必須專戶儲存,并確保全部用于所預售的商品房項目建設,不得挪作他用。(記者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