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奎文區玫瑰園小區的張先生反映,7月1日他從福壽街上的一家空調專賣店購買了一臺空調,施工人員在安裝時因為操作不當,致使家中木地板被水浸泡。經奎文區消費者協會調解,安裝公司最終賠償張先生經濟損失2600元。
7月1日,張先生從奎文區福壽街的一家空調專賣店,花3000元購買了一臺品牌空調。2日,空調安裝人員來到張先生的家中進行安裝,并在當天把空調安裝完畢,隨后,安裝工人離開了張先生的家。
3日早上,張先生發現由于工人施工不當,造成了漏水情況,自家的木地板都被水浸泡,損失嚴重,于是找到了賣空調的商家,并聯系了安裝公司,要求進行賠償。但是,在賠償問題上,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之下,張先生將此事反映至奎文區消費者協會,要求安裝公司更換木地板或者賠償3000元損失。
11日,奎文區消費者協會聯系上張先生和安裝公司并對情況進行了解,發現張先生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經過協商,安裝公司同意一次性賠償張先生2600元,木地板施工由張先生自行承擔,并將損壞的木地板交給空調安裝公司。對此,張先生表示滿意。
消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夏季來臨,安裝空調的市民增多,出現的糾紛情況也開始增加。因此,市民在購買和安裝空調時,一定要注意保留發票等相關證據,在出現糾紛時,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