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確立了基本藥物目錄,而不下大力氣推廣基本藥物,通俗地說,就是醫生在開藥方的時候有意回避基本藥物,仍然傾向于開貴藥、多開藥,導致患者不僅用藥過多,而且使用了過多價格昂貴、但療效不一定很高的藥物該怎么辦?這就需要在基本藥物制度之外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加大處罰力度。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8月18日召開會議,正式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發布《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部分)》。根據《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人民日報》8月19日)
與人們對醫療改革總體方案爭議頗多相比,基本藥物制度得到的待遇顯然要高出許多,這不是因為人們對醫療改革總體方案太過苛刻,而是因為基本藥物制度確實觸及到了我國看病難、看病貴的某些痛處,讓人們看到了藥價回歸甚至醫療體制成功改革的曙光。
基本藥物制度是醫療體制改革的前提和關鍵,這個命題已經得到了世界眾多國家的檢驗。目前,全世界約有160個國家和地區擁有正式的基本藥物目錄,而在這160個國家和地區中,多數都已經建立了免費醫療或全民醫保的制度,正是因為基本藥物制度以及建立在基本藥物制度之上的配套機制,使得這些國家早早就規避或擺脫了諸如“以藥養醫”、“以藥補醫”導致國民看不起病的困擾。
但我們也應該看到的是,基本藥物制度本身還面臨著諸多困擾。首先,基本藥物的確定是否科學。我國有13多億人口,疾病的種類紛繁復雜,而基本藥物卻只有區區307種(現在市場流通的藥物有兩萬多個品種),這顯然是遠遠不夠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和西歐的一些國家,他們并沒有建立基本藥物制度,這是因為在他們的醫療框架內,可以報銷的藥品種類太多了,根本沒有搞基本藥物制度的必要。
其次,基本藥物制度的一些配套措施是否健全。比如,如果只是確立了基本藥物目錄,而不下大力氣推廣基本藥物制度,通俗地說,就是醫生在開藥方的時候有意回避基本藥物,仍然傾向于開貴藥、多開藥,導致患者不僅用藥過多,而且使用了過多價格昂貴但療效不一定很高的藥物該怎么辦?這就需要在基本藥物制度之外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加大處罰力度。另外,也還要防止在藥物名稱上做文章,防止“偷梁換柱”、“換湯不換藥”的情況發生,避免基本藥物成擺設。所以說,指望基本藥物制度改變“以藥補醫”還不太靠譜。
最后,基本藥物制度還只是醫療體制改革的第一步,眾所周知,我國醫療領域的核心問題是醫療資源分布不均衡(看病難),進不起醫院的門(看病貴),而看病貴的關鍵并不只是藥品貴,還包括檢查貴和醫療腐敗現象。更重要的是,由于長期以來所形成的“以藥養醫”的利益格局已經形成,醫院里還有大量勢力指望賣高價藥過日子,在醫療投入不足以彌補這些窟窿的前提下,推行基本藥物制度的難度可想而知。所以說,基本藥物制度雖好,但暫時別寄予過多期望,這樣注定會失望,問題的關鍵是,如何讓這個可喜的第一步邁穩、邁扎實、邁得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