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杰) 檢察官趙先生到中日友好醫院治療面癱,手術后左耳聽力盡失,不得不辦理了病退手續。事發后,他將醫院告上法院,并索賠50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認定檢察官失聰與醫院治療有一定關系,朝陽法院判決中日友好醫院賠償趙先生7萬余元。
現年53歲的趙先生,原是遼寧省的一名檢察官。2005年5月,因為左臉肌肉抽搐,他來京到中日友好醫院就診。三天后,他被全身麻醉,接受了“左面神經根顯微血管減壓術”。術后,他的面癱被治愈,但他感覺左耳有些耳鳴,聽力上出現了問題。
找到主治醫生咨詢后,他被告知“過幾天就能恢復”,但一直到他出院,聽力仍然不見好轉。此后,主治醫生先后告訴他“過半年就能好”“一年內即可恢復”。其間,按照醫囑,趙先生還購買了營養神經和活血的藥,但聽力始終不見好轉。
2006年5月,趙先生再次來到中日友好醫院檢測聽力,想佩戴助聽器。檢測后,醫生告訴他,已沒有戴助聽器的必要,因為聽力已經全失。
“我當時深感震驚和絕望。”趙先生說,手術前醫院承諾這只是個小手術,目前的技術已經成熟安全,術后兩周就能正常工作,但因為左耳全聾,他只能提前辦理了病退手續。
庭審時,面對趙先生提出的50萬余元索賠,中日友好醫院明確表示自己沒有過錯。其代理人表示,術前,該院已告訴趙先生術后可能出現聽力障礙。此外,趙先生術后出現耳聾癥狀,至今原因不明,這是當代醫學條件和水平無法防范和避免的手術并發癥。
為了查清原因,朝陽法院庭前委托了兩家鑒定機構做了醫療鑒定。鑒定結論表明,趙先生的耳聾與手術在理論上有10%的關系。
朝陽法院據此認定,中日友好醫院的診療行為與趙先生術后耳聾的后果有一定關系,并判決該院賠償趙先生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