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月初購買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2008年生產的BUICK SGM7180LE AT凱越在行駛7000公里左右的里程時,于2008年08月22日在洗車行洗車時發現所配備的錦湖輪胎其中一只側壁出現凸起.當日與其公司的4S店(上海安吉名流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銅川路1366號)售后服務人員陳吉豪先生聯系,我被告知必須到錦湖輪胎的質量檢測部門去檢測后由錦湖輪胎公司負責解決與通用公司沒有直接關系,檢測地址在上海曹安路東方汽配城23幢106室(021-59184879).
本人于2008年08月24日前往此處檢測,此處的工作人員將輪胎拆下后肉眼觀察后告知本人不是輪胎的質量問題是駕駛不當受到撞擊產生的側壁凸起,并同時出具了一份“質量鑒定通知書”.令我感到非常不解的是此通知單上沒有任何蓋章,本人在提出異議時其工作人員答復我說:此通知單時有效的,并且說此通知書就是錦湖輪胎公司具有法律效力的憑據.本人不相信中國的質量鑒定就如此的簡單(我本人從事過企業的質量管理工作也負責過企業申報“中國名牌”和“國家免檢”產品的工作)。
我又一次打電話給陳吉豪先生質詢這樣的結果不能令我信服,陳吉豪先生說這就是鑒定結果,4S店無能為力,只能由自己負責,過后就將手機關了。
本人在無奈的情況下,經多方努力終于找到了4S店負責售后服務王經理的手機號碼質詢其鑒定結果,我被告知要到另一家去檢測-上海延長中路767號(021-56944139),我在去之前與這家公司進行了聯系并陳述了輪胎出現的問題和在上海曹安路東方汽配城23幢106室檢測的結果以及通知單上沒有任何蓋章之事,對方告訴我其公司的鑒定通知單上有蓋章,但是結論是一樣的,并告知我再鑒定300家也是這樣的結果.我再三思索百思不得其解,為什么當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時:
1.與通用公司無關?客戶被當成了足球踢來踢去?
2.為什么通用公司要將輪胎出現質量問題之事推向錦湖輪胎公司,難道是有難言之隱?
3.為什么錦湖輪胎公司鑒定如此簡單?為什么鑒定如此不規范?這里是否存在利益關系?
4.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有沒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