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艷杰投訴保定市順捷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在汽車銷售中的合同欺詐行為,且態度極其消極惡劣。 具體情況如下:本人曾在今年十一植物園車展期間與保定市順捷物資貿易有限公司訂購了江淮同悅新上市銀色VVT豪華型家用三箱轎車一輛,價格54800元,訂金100元,另有部分贈品,雙方簽訂了購車合同。我于10月27日提車時銷售人員主動提供擦拭好的現車一輛并已停放于展廳門口中。在討價還價過程中此銷售人員找來另一人介紹說這是我們這兒最大的領導,他說便宜多少就多少(后經證實此人也只是一名普通銷售員,二人合伙上演了一出戲),經雙方協商最后將本車價定為52800,期間并未告知此車型號有任何變動,中間我看到其他所展車輛車身的兩側有1.3VVT字樣,當時提出疑問問對方為什么那些車上有1.3VVT字樣而我所提的車沒有,其解釋為就是有的車有,沒的車沒有,都一樣。因汽車外觀及內部裝飾基本一致,所以我也辨別不出什么。在此過程中供貨方并未履行其應告知義務,侵犯了我的知情權。于當日上午11:30左右完成提車手續,下午6點在去飯店門口的小坡上熄火且反復打不著為,幾個人推也推不著,后與供貨方聯系,其解釋為天氣冷的原因,后試著踩著油門才打著火,之后一直發現此車打著火剛起步時發動機處總有異響,曾找過售后三次都解釋說新車的原因,先開著吧,等首次保養時一并處理。后因燥音過大就于11月底將此車放在售后維修,三天后在提車時發現燥音依然存在(至今此毛病依然存在),恰巧此時有個業主剛提取了一輛黑色同悅VVT豪華型,在試聽對比中在維修人員的指導下發現本人所提車輛并非本人所訂VVT型,而是老款4G13發動機型,因此我提出換回自己合同上所訂購車型,對方經理首先表態說是工作人員失誤并同我一起咨詢了售后問可否互換發動機,售后人員解釋說兩款車的線路均不一樣,根本就是兩回事,4G13各項性能不如VVT先進。得此答復后在換發動機不成功的情況下對方解釋說大領導不在,過幾天給答復,幾天后一直沒給我答復,后我主動找到他們對方說只能在后期保養上給予優惠,但不能換車,對于這個答復本人不能接受,堅持換回自己所訂VVT豪華型。這時對方態度惡劣的說資料上都有,是你們自己沒看清,別說自己不懂,去3.15告我們去吧,我們又沒攔著你,不會對我們造成什么損失。對于此不良商家的無賴行徑及惡意侵權、違反合同的欺詐行為本人感動非常氣憤。因此,請消協主持公道,維護我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維權要求:依法履行合同,換回購車合同中所訂購車型(VVT豪華型)并賠償因購車所產生的一切稅費、保險費及交通費、誤工費。 附有材料:購車合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購車發票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為盼! 投訴人:李艷杰 電 話:1383321**** 187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