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4.26購買河北卓達集團房產、當時叫《卓達智城》房產一套(貸款形式),一年后更名為《卓達科苑二期》并于2008年6月26日重簽協議,業務員王媛婷通知重抓房號并取消貸款形式,補齊全款。之后該盤并未按約定開盤建設。并開始每年支付違約金至2010年7月。卓達總裁楊卓舒因該盤延期書面道歉并補償卓達香水海觀景小面積(50平米)房產一套、于2009年1月16日簽有協議。 令人氣憤的是,該公司遲遲開盤至今未交房不說,更是出爾反爾。于2011年通知該盤更名為《卓達上院》,戶型有所改變,通知重新調房。一去方知,卓達要求憑空取消之前簽訂的補償香水海房協議,并取消原承諾的精裝修(業務員王媛婷承諾并原有廣告發放),而且從2010年起再無違約金補償。看此無理霸王條款因此我拒絕簽字調房。而且原業務員也已離職,找該公司主管態度極其蠻橫惡劣。去該公司投訴部投訴后至今杳無音信。 老百姓買個房咋就這么難,真是傷不起呀。 我們只想按約定得到自己該得到的。卓達違約了連道歉沒有,違約金取消、裝修取消、補償房產取消,連個理由都沒有。這不是強盜是什么呢! 這么大的公司如此行事,誰的錯? 附帶說下此房購買初衷是想為操勞一生的父母在他們老年住得安逸些,老人已年近80,還有幾個5年可等。看著日漸衰老的他們想起來都想落淚------這就是卓達號稱的德達天下,孝行天下。這不是睜著眼說瞎話嗎? 請315給個公道,求大家給評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