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替朋友租房,因擔心房源被其他人搶租,于是在力田融信經濟人未告知具體定金條款、未見面簽約的情況下提前轉賬了定金2000元。 后因朋友臨時突發情況,無法租房入住,我與對方協商退款事宜。 對方以公司規定、網站上發布了帖子已刪除需要重新發布等原由,拒絕退回定金,并表示公司規定就是這樣的,給了定金是不能退回的。 即使是在我提出愿意承擔對方因變動導致的發布費用、3天時間內的租金等時,對方依然態度強硬,聲稱“公司規定就是這樣的,你要走法律程序就走程序吧!” 現在強烈投訴力田融信地產。
2013年6月25日替朋友租房,因擔心房源被其他人搶租,于是在力田融信經濟人未告知具體定金條款、未見面簽約的情況下提前轉賬了定金2000元。 后因朋友臨時突發情況,無法租房入住,我與對方協商退款事宜。 對方以公司規定、網站上發布了帖子已刪除需要重新發布等原由,拒絕退回定金,并表示公司規定就是這樣的,給了定金是不能退回的。 即使是在我提出愿意承擔對方因變動導致的發布費用、3天時間內的租金等時,對方依然態度強硬,聲稱“公司規定就是這樣的,你要走法律程序就走程序吧!” 現在強烈投訴力田融信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