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已在本市首批公租房(鹿海園四里,博客雅苑)居住兩年有余,兩年來物業各種不作為造成的住戶居住不方便問題暫且不提,近來小區北小偷發現保安各方面都不到位頻頻來光顧,小區已連續丟失幾輛電動車,且都是在門禁內部丟失。 找物業物業給的說法是他們沒有責任,就算是汽車在交付租金的地方丟失他們也不會負責任。車輛丟失后保安也沒有加強巡查,門禁仍然天天大開無人理,我單元樓門禁損壞已一周無人來修,小區住戶又陸續有人反映丟車。 現在人心惶惶,難道以后只能在家里存放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小區給提供的摩托車停放處在地下一層,除了從電梯下去別無他法,除了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在往電梯里挪車的過程中都要被電梯門夾好幾次才能進去。另外有一坡道可下到地下一層,在此次出偷車事件找物業前幾乎沒幾個人知道這個通道,連保潔都不知道,且坡道極陡,連保安都說知道了這條坡道也沒用,一不小心推車下去就會被車帶倒。這種情況下,女士和中老年人想把車停到地下一層根本就非常困難,所以大家都是把車停在門禁內單元樓的大廳內,這片區域我們也是交了公攤面積的租金的,物業沒有阻止,算是大家默認的停車區域。 現在找物業物業推卸責任,不予賠償,且不加強管理。找房管局,房管局回復,交給物業錢你們就找物業處理,房管局不管。投訴無門。難道就讓這種局面持續下去?小偷已經發現了小區的管理異常混亂。 希望有關部門能處理一下。現在我們一想得到賠償,畢竟我們每年交著2000多元的物業費,而且租房合同里是標注了有24小時保安的,但門禁大開,一宿無人理,物業存在重大失職。二希望物業能加強保安方面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