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無錫融創天鵝湖花園C1組團業主,在最初的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融創地產工作人員在銷售宣傳講解、廣告宣傳、沙盤展示、宣傳材料中均向廣大業主表述:該小區為融創與綠城公司聯合在錫打造的一高檔小區:65米超大樓間距;地面無車位(或少許車位),人車分流;物業管理升級為綠城物業精鑰匙管理;房屋質量高端。但在房屋交付時,業主發現不論是房屋內部建設裝飾,還是外部公共部位、基礎設施建設均存在與合同約定、宣傳資料、銷售介紹等嚴重不符的情況。 已交付小區地面密密麻麻有近250個車位,與無錫融創最初的宣傳明顯不符,無法實現人車分流。部分樓間距只有40多米,沒有達到無錫融創在各大門戶網站所宣傳的65米樓間距。小區物業仍是融創物業,根本不是當初所宣傳的綠城物業。無錫融創以前不論在電視、報紙媒體宣傳,還是宣傳材料和工作人員介紹、銷售處掛牌,均表述融綠熙園是貴公司和綠城集團聯合打造一高檔社區,小區物業系綠城集團物業,并以“融綠熙園”名義對外宣傳銷售。所以,無錫融創在銷售中明顯存在虛假營銷、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很多業主在收房時,發現自己的房屋使用說明書上的面積被人為的涂抹過,被涂抹的面積和融創所出示的無錫市曦晨測繪有限公司所出具的無錫市房屋建筑面積測繪報告復印件中的面積不符。并且,在此測繪報告中,房屋的實際建筑面積與簽約合同中的房屋設計預計建筑面積完全一致,絲毫不差。所以,我們有理由懷疑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是否正確。 融創地產在銷售該小區房屋時,對于大多數業主,其工作人員未告知將來小區將建設露天變電所等不利因素,也未要求簽署任何不利因素告知單。僅后來在未做任何解釋的情況下,隱瞞真實情況強制要求部分數業主簽署了所謂的天鵝湖九期C-1組團不利因素告知單(該告知單在法律上是一種承諾)。該告知單中融創地產承諾告知:G2#、G4#之間設置一個變電所(16.4M×17.1M);G3#、G5#之間設置一個變電所(16.4M×17.1M);G4#、G6#之間設置一個變電所(18.4×9.6M)。但小區建成后,G3#、G5#之間的變電站實際大小為24.7M×17.2M,實際面積超過不利因素告知單上告知面積144.4平方米;G2#、G4#之間變電站實際大小為17.2M×16.6M,超過不利因素告知單上告知面積5.08平方米。部分業主向規劃局申請政務公開,發現:2012年6月11日,無錫市規劃局就融創天鵝湖花園C1組團作出了建字第3202112012B0026號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根據這個證所附平面圖中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無錫市規劃局批復給融創地產的三個變電所總面積是743.2㎡,且以后未有變更公示。所以,無錫融創存在違反承諾約定和違反規化審批擴建變電房的問題。 本小區的南邊6號和7號樓未規劃、設計圍墻,這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通用技術要求》(GB/T21741-2008),國家建設部、公安部頒布的《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設施建設管理規定》,以及公安部、全國安防標委員會《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2004)相關條款要求相違背。雖然在業主的反映后,無錫融創在6號和7號樓后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