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九條 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比如:在其官方網站上說“迄今為止最快的小米手機”容易引人誤解。它可做2種解釋:1,手機中小米是最快的(這個比較對象是所有手機,2,小米3手機是小米手機系列中最快的(這個比較對象為小米系列的手機)我個人認為小米違法了!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第二,在本人使用小米手機10個月不到的時間中,出現3次提示SD有問題的情況,第一次換卡,第二次格式化,第三次更換SD&SIM小板(寄往北京凱達信維修中心維修)拿到手不到3小時,繼續出現同樣的問題。我個人認為小米違反規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后的移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而且小米繼續讓我換卡,簡直就是無賴行徑!剛換過小板,出現問題再次歸咎與卡的問題,真的讓人無語啊!偷換概念,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