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手機時說3天左右就發貨,春節訂單數大,延遲1-2天,可是我2月11日買的手機,到2月21日晚上才發貨,足足用了11天。上次投訴后,魅族客服打電話說盡快發貨,可是又等了4天才發貨。并且上次投訴后的企業回復竟然是已經解決,內容如下:魅族科技:2月11日通過我司官網下單換購我司產品,2月14號通過我司客服修改訂單商品,現已就客戶訂單及發貨情況向客戶說明相關辦理情況,后續會為客戶安排發貨,客戶對此表示理解并接受。 可本人并沒有接受客服的無禮要求,沒有對他的話表示理解并接受。當時承諾最多五天發貨,現在11天才發貨。你花言巧語幾句我怎么會接受. 按2099的活期存款利率賠償我延遲發貨的損失,大約2毛錢。 最后,該企業毫無信用,自己承諾完后又隨意更改,歪曲消費者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