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申通快遞將我的東西寄錯了地方 嚴重侵害我的利益 | |
投訴目標:申通快遞 | 投 訴 人:孔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6-21 | 投訴地區(qū):河南省 |
申通快遞與2014/6/19于河南省開封市今明區(qū)河南大學新校區(qū)申通快遞物流點接收我的快件,次日下午21:41分由河南鄭州發(fā)往廣東深圳。(此處我不明白,甚至無法理解,相差如此之大的兩個地點,申通居然都能搞錯,我對與申通作為物流公司的資質(zhì)這一點都表示懷疑)。21日下午,物流信息再次更新,于18:37分到達深圳,往后的物流信息還沒更新,對此,我表示很憤怒,我的快件里面的東西是貴重物品,更是要急用的物品,申通這一極其不負責人的舉動,嚴重威脅到我的財產(chǎn)。包括快件延期所帶來的所有負面影響,這個損失,誰來負責?難道要我們消費者負責?據(jù)我了解,不止我一個人在這次物流中是這樣,可能是十個,一百個,甚至成千上萬!我們的權(quán)益誰來維護?我們就這樣任申通如此無賴下去么?在此,我希望315的工作人員能幫助我,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