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三星手表設計缺陷,定點維修部門不給處理 | |
投訴目標:三星 | 投 訴 人:張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6-21 | 投訴地區:吉林省 |
本人大概在2014年購置一款三星GEAR手表,使用一年左右,該表閑置不用,一直放在家中柜子里保存。因該手表需要充電,長時間閑置導致該表電量耗盡。近期因家人打算繼續使用,因此給手表進行了充電,充電時發現該表無法正常充電,詢問售后,答復是該手表如長期不使用,電池會自動鎖死,需在售后部門進行激活。但當我提出激活服務時,卻被告知該手表已過質保期,如需激活需要交納維修費用110元。本人認為,我在購置該手表時,三星銷售人員并未告知該手表電池存在此問題,此問題屬于三星產品設計缺陷,難道我的手表不用的時候要一直插在充電器上么?希望315協助,幫我解決該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