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日 和賣家進行交易(買了一個錢包和2塊手表 總計1095元),賣家說自己的商品是正品還有發票,支持到柜臺驗貨,信以為真 由于當時的支付寶沒有那么多錢 就跟賣家商議可否貨到付款,賣家同意 2013-2月4日 貨到了簽完字打開貨物仔細的看了一下,發現做工非常粗糙包括里面的實物和說明書,頂多能算的上是高仿,于是聯系了賣家申請退貨,可賣家說由于走的是貨到付款,他們的錢沒能及時到賬,要等到3月份才能把錢退給我。起初讓我先把貨物給它郵過去,我當時擔心錢貨兩空沒同意,于是約定在3月份的時候一手退款一手給貨,當時他說可以。 2013-3-01 發現賣家在阿里旺旺上在線于是就聯系對方,但不回應 2013-3-04 又給賣家在啊里旺旺上發信息,對方一直不在線 2013-3-05 給淘寶客服打了投訴電話,淘寶一方說由于當時賣家給我發的只是訂單而不是貨到付款的訂單,此時的訂單早已已經超時關閉無法在網上投訴,淘寶不受理。作為消費者我們是一個弱勢的群體,我們不可能詳盡的知道每一條交易的規則,賣家的欺詐行為,讓我們被騙,而淘寶商家的管理、監管不力,讓我們的維權無力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