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陸 華 鐘林鈞 丁秀玉)為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推動新興產業快速發展,江蘇常州市政府日前出臺了《常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首期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為6000萬元。
此次出臺的《常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科技風險補償資金主要支持在常州國家創新型科技園區“一核八園”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和較高的技術水平、具有較好市場前景和經濟社會效益的科技項目產業化,項目的技術領域屬于高新技術領域,承擔過國家、省、市立項的科技計劃項目。由常州市財政局和市科技局確定合作銀行并簽訂合作協議,向合作銀行專用賬戶存入風險補償資金,財政部門按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收取利息,合作銀行應按國家有關管理制度處理存入的風險補償資金,并提供不低于10倍風險補償資金數額的貸款授信額度,每個項目貸款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
風險補償資金是信用保障資金,主要用于推動銀行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貸款,對放貸銀行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所產生的損失進行補償,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擔有限代償責任。如項目承擔單位因市場、經營等原因確實無法及時足額還款并列入不良貸款的,經財政部門和科技部門審核后按具體商定的比例由風險補償資金及合作銀行撥備分擔。合作銀行按照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對項目承擔單位追償,追償所獲資金扣除訴訟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后,轉入風險補償資金專戶。
常州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辦法實施后,合作銀行在政策上將“一核八園”的中小企業列為特殊支持對象,運用財政杠桿,引導金融資本支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推動常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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